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冠南 通訊員/岳岩)10日上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對廣州市白雲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原副局長、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城市綠化管理處處長翟晉華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據瞭解,2012年至2013年間,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系統爆出腐敗窩案,包括曾在園林系統任一把手、後任從化市市長的郭清和,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副局長劉燕堂等人在內的多名官員相繼被查處。據廣州市紀委2013年4月的通報,窩案涉及廣州林業和園林系統共13人,其中局級以上幹部2人、處級幹部9人。至目前,多名涉案人員已陸續獲刑。
  廣州越秀法院查明,2006年至2013年間,翟晉華先後收受張某忠等人賄送的現金、購物卡共計人民幣109.6萬元,並占為己有。2013年4月27日,翟晉華向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投案自首,後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00萬元。  (原標題:翟晉華一審 獲刑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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